攤余成本法債基有望接力主動權益類基金,成為四季度“爆款基金”的新引擎。數據顯示,今年以來已有78只攤余成本法債基成立,總規模超4400億元;9月以來新申報31只,在債市行情回暖和機構資金需求下,這類產品的市場規模也在快速擴容。
中長期攤余成本法債基密集申報
年內成立規模超4400億元
Wind數據顯示,截至10月24日,9月份以來新申報的中長期限定開債基數量多達31只,全年申報該類型產品數量已達90只,且目前處于發行期的攤余成本法債基達7只。從募集規模看,今年以來已有78只攤余成本法債基陸續成立,超過去年全年的56只;募集總規模為4439.94億元,比上一年度猛增910.37億元,增幅為25.79%。
“目前上報的產品,持有期限超過60個月、以定期開放形式運作的絕大多數是攤余成本法估值的債基。”北京一家中型公募人士稱。
從基金公司角度看,今年以來共有68家基金管理人陸續成立了78只攤余成本法債基。其中,浦銀安盛、易方達基金各發行2只攤余成本法債基,募集總規模分別為159.9億元、159.73億元,位居前兩名;東證資管以136.1億元總規模位居第三;創金合信基金、新華基金、上投摩根基金等多家公司旗下產品募集總規模也超過90億元。
多位基金人士表示,隨著近期債市企穩回升,債市長期配置價值凸顯,而銀行等追求穩健的機構投資者對這類產品的需求猛增。
創金合信泰享39個月定開債基金經理閆一帆表示,今年5月份以來,3~7年的主要利率品種已回升100多個基點,債市配置價值逐漸凸顯。攤余成本法債基以買入持有策略為主,其產品特性與下半年的收益率水平和主流配置資金需求比較契合,因此引發了中長期限攤余成本法債基的大擴容。
上述北京中型公募人士也告訴記者,目前他所在基金公司也正籌備發行攤余成本法債基,該債基主要由銀行等機構持有。資管新規后,資管產品需要向凈值化轉型,以攤余成本法估值的產品比較稀缺,銀行、保險這類追求穩健且產品波動較小的機構投資者,對該類型產品的需求較為旺盛。
以攤余成本法估值的公募基金以前主要應用在貨幣型基金,2018年4月資管新規要求資管產品實施凈值化轉型后,中長期純債型基金才陸續嘗試以買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,采取攤余成本法估值。2019年,該類基金發行規模達3500多億元,今年此類新發基金規模更是創出新高,超過了4400億元。
單只基金設置80億元募集上限
希望獲取年化4%收益率
今年新設立的攤余成本法債基中,多數產品設置了募集規模上限。
Wind數據顯示,5月底以來,攤余成本法債基紛紛設置募集上限,截至10月20日,5月份以來新成立的61只基金中,有41只設置了首募規模上限,占比67.21%,募集規模限額多為80億元,如華商鴻暢39個月定開、方正富邦禾利39個月定開、英大安鑫66個月等,都設置了80億元的募集上限。
部分投資人士認為,攤余成本法債基多數為持有到期的攤余成本法進行估值,投資規模對該投資策略影響較小。但從監管導向、市場容量等角度看,設置規模上限也在情理之中。
北京一家公募渠道人士向記者透露,據他了解,目前各家基金公司可以發行2只攤余成本法債基,每只產品募集上限為80億元。“資管產品凈值化轉型是大趨勢,攤余成本法估值的中長期定開債基有市場需求,雖然允許申報和發行,但對規模有限制。”
上述北京中型公募人士也表示,公司今年將發行第一只產品,明年預計將推出第二只產品。對于中小基金公司而言,如果能夠發行兩只產品160億元的規模,可以緩解公司規模偏小、業務較小的發展困局。
除了監管導向要求外,也有投資人士認為,控制總體規模也有利于匹配該策略的市場容量,不對債市造成沖擊。
閆一帆認為,攤余成本法債基密集成立,短期可能壓低關鍵期限的收益率水平,對市場造成較大的擾動。設置募集規模上限,可能也是考慮到短期內的市場容量限制。
此外,從投資業績看,截至10月20日,今年新成立的78只攤余成本法定開債基平均收益率0.76%,而去年成立的此類基金今年平均收益率已達2.53%。從各家基金公司接觸的機構客戶來看,在利率下行和今年債市波動的環境中,機構資金對該類產品的收益預期約為4%,并沒有明顯下降。
上述北京公募渠道人士向記者透露,目前接觸的銀行客戶希望通過該類產品買入持有策略,最高放大到200%杠桿的優勢,獲得超過當前債市的低風險投資收益。“從收益率角度而言,這些機構希望獲得4%左右的年化收益。”
閆一帆也表示,攤余成本法債基理論上最大杠桿200%,當前產品綜合收益對于大多數配置資金而言已有較大吸引力。從下半年與客戶的溝通情況來看,主流配置資金的收益率要求與往年差異不大。(李樹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