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通報顯示,劉某及燙傷劉某的高某均為同一項目組成員,不過高某并非網傳中的公司“高管”,而僅為其項目組組長。事件發生的場合也并非網上所說的“年會”,而是在今年2月5日晚,高某召集劉某在內的同事所舉行的私人聚餐。期間高某酒后失控,因個人矛盾與劉某發生沖突并導致劉某面部受傷。
通報稱,得知此事件后,公司工會、領導高度重視,一直在開展專項調查處理。鑒于高某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員工行為規范,公司免去了其所有職務,進行全員通報批評。同時,通報中顯示,高某現已在公司作出公開檢討,并向劉某道歉,但劉某并未接受其道歉。據記者了解得知,公司方面也一直積極與劉某進行溝通,傾聽他的各項訴求,希望雙方能妥善解決問題。
鑒于警方已經介入調查,且目前該案件調查仍在進行中,“陜西新能”在通報中表示,將以警方的調查結果為準,并根據調查結果作出進一步處理。記者也將繼續關注此事件的后續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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